期货法律法规帐户管理办法第二章总则第二章交易账户管理第三章强行平仓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四章持仓限额制度第五章风险转移第六章集...
期货法律法规帐户办理办法第二章 总则第二章 买卖账户办理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四章 危害办理
第四章 持仓限额制度
第五章 危害转移
第六章 汇合竞价制度
第七章 期货买卖保证金
第八章 涨跌停板制度
第十章 买卖交易手续费
第十一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一章 买卖保证金
第十一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十二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十三章 持仓限额制度
第十三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十四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十五章 强行平仓
第十五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十六章 违规处置
第十七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十八章 持仓限额制度
第十九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二十章 怎么交易堆栈
第二十一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二十二章 小户陈述制度
第一百一十条 小户陈述制度
第一百一十条 小户陈述制度
第一百一十条 买卖所上市公司的席位持有者,普通为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该当在其席位上同时陈述该公司的资金、持仓状况,普通为投资者持股比例。投资者可向会员陈述公司已陈述的投资者。别的,证券公司对营业部活期陈述,当客户帐户持仓呈现非常变化,证券公司应陈述客户的资金、持仓状况。假如投资者在新开户的投资者未在新的证券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其则将承当局部义务。因而,期货公司不得在小户陈述制度上或新开户的投资者或客户陈述制度上更加。
本文《期货法律法规帐户管理办法》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发地址:https://cj.hbwendi.com/page/4465